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Survivor






我並不是一個在生活細節上很有什麼品味的人。
將家裡佈置得很溫馨可愛啊,在什麼精緻的隱密小店坐一下午,吃什麼會在你味蕾上融化的布丁,用什麼手工肥皂,點什麼好聞的線香,有時對我來說實在有點太耗費精力和太不實際,但確實我很羨慕那些將自己生活細節雕刻得精緻的人們,比起來我還真是一根直條條硬梆梆又粗線條的鄉巴佬啊!

不過相對有時只要稍加整理一下房間,或是買杯熱可可窩在床上邊看當天新買的書,就會覺得自己好滿足,好放鬆,一種對自己很好的滿足感油然而生,看來在對自己好的這塊領域裡我的胃口還沒被養大。

突然有個念頭,很多時候我們會聽人對我們這麼叮嚀:要好好照顧自己!
我在想,那麼究竟怎麼樣才稱得上〝照顧〞呢?
好好定時定量吃飯喝水餵飽自己,生病時要多喝水吃藥看醫生?如果這就是標準,那我想我從幼稚園畢業父母離婚後定是個超級標準模範生範本,拉屎阿尿一把一把將自己捏大,養隻電子雞有什麼難呢?什麼都自己來,什麼都自己去。

但照顧真的只是滿足肉體運作上的最低限度需求而已嗎?那些叮嚀他人好好照顧自己的人就只是想看被叮嚀的人活下去?還是所謂的照顧的範圍也擴延至維持精神狀況正常且正面這頭?
那麼那些家裡佈置得很溫馨可愛啊,在什麼精緻的隱密小店坐一下午,吃什麼會在你味蕾上融化的布丁,用什麼手工肥皂,點什麼好聞的線香,能跟父母家人一起吃頓飯分享生活的人真的是很會照顧自己,也真的被好好的照顧著。


而我很差勁,也很常措手不及,但我還活著,我是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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