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where are the BOYs from?


hat: New York Hat
t-shirt: LONG X BOY LONDON
trousers: MARIOS
boots: George Cox
studded backpack: LORINZA
necklace: Dsquared2
bracelets: BURBERRY
rings: Vivienne Westwood, DWARFCLOWN

標準的SAM的打扮~
簡單的t-shirt和七分丹寧褲的組合,輕鬆又方便活動,不想太單調所以又用了把上衣綁在腰間來豐富層次的這個老招!雖然說是老招,但也是有值得一提的部分啦,在這個技巧上我推薦使用格紋襯衫來做運用,因為多數格紋花樣的配色都為接近色系或是對比色來做組合,所以基本上就已經算是一個現成的"搭配"了,拿來用與形式簡單的組合或是較為素色的衣物作點綴的補助單品時都是相當搶眼卻不刺眼的利器。另外也是以前有提到過的,格紋這種花樣是屬於那種與特定次文化連結相當強烈的形象鮮明之單品,所以十分容易就可以營造出自己想要的特定style,完全不用耗費太多心思在配對上(偷懶!)。而也因本身花樣的關係,和格紋襯衫的質料也常使用不易有摺痕的軟綿料,所以綁後取下來的襯衫上也較不留皺摺啊~不用下次想穿襯衫時還要在花時間整燙,這對怕皺卻又要被拿來綁在身上繫在腰間的襯衫來說實在太方便了,省了許多時間哩(還是懶!),所以光是格紋襯衫,不同顏色的加起來就有三四件啊!用這種一兼二顧,摸蜊仔兼洗褲的高效益單品就會有自己很聰明的感覺噎哈哈哈~

然後T-shirt是由BOY LONDON(註1)這個風靡八零年代街頭巷尾的大魔王品牌和這一兩年來在歐美街頭相當火熱,由兩位生活在倫敦的年輕設計師Gareth Emmett和Rhys Dawney所共同創作的新興品牌LONG所推出的聯名系列,本來我是比較喜歡另款BOY鎖鍊圖案的款式,只是這陣子實在2many BOY了啦!可愛都變可恨了,就買了一樣是BOY LONDON相當經典的老鷹圖案與LONG的招牌幾何線條做結合的款式,而且比起其他兩款,它的圖案比例我覺得是最剛好的,單穿t-shirt不會太無聊,較為空曠的上部搭上背包背帶或是項鍊也不會顯得太滿,平衡得非常剛好的款式,最近很愛穿它!

另外在下身和t-shirt相呼應的就是七零年代George Cox和Vivienne Westwood推出的這款十字鉚釘皮靴,想當初它的外翻鞋舌和雙條綁帶對鞋子有SM皮帶僻的我簡直就是一見鍾情咧呵呵呵,穿越舊越好看啊!加上偷露出的粉紅襪頭和腰間的襯衫使出的合體技,真是濃到化不開的英倫街頭男孩style(真的有嗎 =..=)



*碎碎念

BOY LONDON的招牌BOY字樣前陣子在台灣街頭開始又再度發燒了,說再度是因為八零年代這股風潮就曾席捲過全世界,堪稱是最能代表八零年代的文化符碼之一。當然致敬王國之一的台灣當然當時也是四處可見BOY LONDON之仿冒品啊!(話說我還搜尋到一個莫名其妙的new boy london的台灣品牌網頁,不用猜也知道又是聰明過頭的台灣商人鑽商標法漏洞的偽物),也使得眾多敏感的新稅設計品牌也嗅到了這個BOY的流行趨勢(或說商機),陸續推出許多仿照的或是變形等等的印刷大字體設計。

只是單就我個人而言,這些東西要說它是惡搞的翻玩是稍嫌勉強的,因為翻玩(KUSO惡搞瞎搞致敬or whatever)它之所以有趣,其中的essence就在於被玩的對象或品牌跟翻玩者之間的巨大落差所產生那種微妙諷刺感啊!所以今天去弄BOY LONDON這平價品牌我覺得是沒什麼意思的,這就像參加宮保雞丁烹飪大賽,不管你用的調味料再高級再奢華,你端出來一樣還是宮保雞丁啊!!當然,味道嘗起來可能是不一樣,但問題我們不會吃衣服,所以BOY看起來還是一樣啦!又或許,有人會說現在這股風潮玩的是整個八零年代,這我的確是同意也是這麼看待的,只是相比起來就是少了那股令人玩味的惡作劇醍醐味,以及那假藉惡搞金字塔頂端的奢華品牌或偶像之名,光明正大又躡手躡腳地行稍稍滿足虛榮感之實的瘪嘴笑呀。 

而且再說,真的有多少人知道那簡單的BOY背後是蘊含了一整個世代的流行脈絡及能量呢?我絕對敢保證其中是被稍微處於資訊上流一點的店家,或是低級雜誌催眠說這是本季最流行的設計元素而穿上的人才是佔了不少,甚至是多數。畢竟對許多台灣人來說,穿衣服只是求個時髦好看和保暖,是完全沒有必要做功課的,其實這樣的懶惰我覺得是可以說是造成台灣目前整個環境中的眾多光怪陸離現象的源頭,只坐在電腦前、電視前,毫不挑食卻自以為挑食的吃下所有被他人所篩選過的訊息,不知不覺的都被養成了一個樣,而這些貪得了輕鬆的資訊懶惰蟲就不知不覺地蠶食掉整個台灣的創意友善環境啊,想一想又忍不住覺得,怪不得那些在國際上搶著被台灣沾光的"台灣之光"都不是在這片土地下開花的‧‧‧怪誰呢?




(註1)
推薦之延伸閱讀:

BOY LONDON (by minim for We Gotta Change the Goddam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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